“规锁”中国 | 中美签订经贸协议背后的战略竞争
作者: 来源:海国图智研究院
摘要:本月15日,中美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签订前一日,美欧日发布贸易规则联合声明,路透社报道白宫将扩大“实体清单”管控效力加大对华为的制裁。本文将通过这两个事件一窥中美贸易战的全局和内涵。
来源:纽约时报
正文
2020年1月15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和中国副总理刘鹤在白宫签署了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协议中,第一章知识产权、第二章技术转让、第四章金融服务聚焦中国在这些领域做出改变,例如中国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放宽金融市场准入。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副教授金刻羽认为长期来看这份协议对于中国而言是“战略性礼物”,助力中国推进自身改革。不过,取消产业补贴等问题没有涉及——这要求中国同意结构性改革。而这既是两国经贸谈判最棘手的部分,也是美国发动贸易战的重要初衷之一。就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而言,中国并未在改变发展模式这方面作出让步,美国没有实现发动贸易战的初衷。从这个角度讲,尽管这份协议的签订稳定大国关系的预期,缓和贸易摩擦紧张局面,但并不意味着中美贸易战在2020年会降温。
围绕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谁输谁赢的争论甚嚣尘上,对此不做分析不再展开。协议签订的前一日,美欧日发布贸易规则联合声明,路透社报道白宫将扩大“实体清单”管控效力加大对华为的制裁。本文将通过这两个事件一窥中美贸易战的全局和内涵。
(一)出口管制——科技制约——中美实力竞争
1月5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Department of Commerce, 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BIS)更新《出口管制条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EAR),将“用于自动分析地理空间图像的软件”列入管制范围,这是首次针对具体技术领域发起的专项管制,意味着美国针对新兴和基础技术的管制(中国是重点针对国)正式拉开帷幕。
2018年8月,特朗普签署《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xport Control Reform Act of 2018,ECRA)》,将人工智能、生物技术、芯片、量子、3D打印、脑机接口等14个技术类别纳入EAR下的“商业管制清单”,这标志着美国出口管控政策从管控产品扩展至管控技术的重大转变。而不论是该份管制清单还是贸易战中美国的征税清单,美国罗列的技术领域同《中国制造2025》中重点发展的高科技领域高度重合,因此这也预示着美国对华的科技发展制约全方位展开。
事实上,科技战几乎成为中美贸易战的一个分会场。从2016年美国封杀中兴将其列入“实体清单”,到2018年末美国制裁华为,再到2019年10月海康威视、科大讯飞、商汤科技、旷世科技等被列入美国出口管制“实体清单”,2019年11月抖音在美被调查,科技作为大国竞争的制高点,不遗余力为贸易战的紧张局势添火加柴。
中国学者徐进认为中美之间已经形成了综合性竞争,在经济和科技方面,美国试图“规锁”中国,限定中国在高科技领域的进步,以保持中美间的科技差距和经济差距。这也是为什么,科技战的战火甚至在贸易战降温之际反倒烧得更旺。就在中美签订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前一天,1月14日路透社报道称白宫计划扩大“实体清单”管控效力加大对华为的制裁力度。华为事件中,美方将“美国最低含量标准”定为25%,而今美国商务部拟定方案计划将“美国最低含量标准”降至10%,同时还将“实体清单”覆盖范围扩大至个人电子消费品等“非技术敏感类”产品。
(二)美欧日联合声明——贸易施压——中美制度竞争
1月14日——中美签订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前一天,美国、欧盟和日本贸易代表在华盛顿举行三方会谈并发布联合声明。三国就改革世界贸易组织(WTO)现行产业补贴规则的6条细则达成一致,产业补贴是中美贸易战中最难谈下来的问题,也是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中未提及的议题。
1月13日,美国技术与创新基金会(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Foundation,以下简称ITIF)发布《为何以及如何对中国的创新商业主义做出强有力的三边回应》报告,提出美国、欧盟和日本有必要结成同盟对中国进行贸易规则施压,使得中国遵守“基于规则的全球贸易体系”。报告详细列出了美国、欧盟和日本建立三边框架应采取的9个步骤,并针对反制中国的三边合作提出具体建议。
事实上,贸易规则是中美贸易战中的一个重要武器。早在2018年4月美国对中国钢铝产品加征关税时中国就曾上诉WTO,其后针对美国“301条款”下对中国产品加税,中国分别于7月和9月再次上诉。然而,美国通过阻挠法官任命使得涉及中国的案件无法受理——2019年12月后WTO上诉机构只剩中国籍法官赵宏一人。与此同时,2018年,美国、欧盟和日本在WTO就“强制性技术转让”问题起诉中国。
眼下美欧日发表联合声明,则是贸易规则作为武器最致命的地方,美欧日三方力图主导WTO改革,规范中国的贸易行为——这意味着中国开展结构性改革,改变发展模式。国际秩序转型的过程中,制度竞争是崛起国和守成国间战略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要想改变美国独占国际秩序领导权的局面,取得贸易战的主动权,就不能不在国际制度竞争方面有所作为。
就围绕WTO改革的中美竞争而言,美国结成有效同盟,改革目标清晰,组织有力。中国提出了自己的方案。2017年美欧日就WTO改革举行了6次贸易部长会议,结成同盟草拟新贸易规则。美国还通过双边贸易协议构建新的全球贸易体制,目前美韩和美加墨协议已达成,如果美日和美欧贸易协议谈成,美国在制度竞争上的筹码将大大增加。而中国于2019年5月提交WTO改革建议,虽然中国意在提升制度内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但并未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结成有效同盟,没有统一的改革目标和谈判策略
《黑天鹅》作者纳西姆·塔勒布说过,宽容、甚至鼓励灵活小波动的体制是反脆弱的。不惧怕波动性固然是其理论精髓,然而,真正受益于波动性,赢得贸易战,这需要扎实的实力构织捕梦网。能否捕获黑天鹅,取决于捕网的结实度。
(作者:刘仪)
参考文献:
1.肖尧,“美国首次将新兴和基础技术列入出口管制范围”,腾讯网https://new.qq.com/rain/a/20200105A0J8VB00
2.“周小明:对中国而言,世贸组织改革的意义不亚于‘入世’”,观察者网https://www.guancha.cn/ZhouXiaoMing/2019_11_06_524122.shtml
3.徐进,“中美战略竞争尚未达到顶峰”,民智国际研究https://mp.weixin.qq.com/ssrc=11×tamp=1579390246&ver=2105&signature=4qfXmqlXnCa4RCfVObPl2Oj1ivbEscdTnrVYAkmdZhzzGbgtdOtSpOe8d*p7XkU1DpCSF0F0TYpiMUN6aASHOBECK25mhMUTdx9i3KlR4a6T6TeEQL-eKgnjTUI5qdf&new=1
4.Nigel Cory and Robert D. Atkinson, Why and How to Mount a Strong, Trilateral Response to China’s Innovation Mercantilism, ITIF, January13, 2020
https://itif.org/publications/2020/01/13/us-eu-japan-must-strengthen-trilateral-effort-confront-chinas-mercantilist
来源时间:2020/1/24 发布时间:2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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