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研究员:贪贿罪5000元起刑点成摆设】 其他 存档帖子 31/10/2015 0 作者:南方都市报 来源:新浪微博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黄芳研究员日前提出,应修正刑法中关于行贿犯罪的规定。黄芳表示,我国《刑法》第383条对于贪污、受贿罪的起刑点是5000元,从司法实践来看,几乎成摆设,很少有人会因为贪污受贿5000元而受到刑事追究。点此链接。 来源时间:2015/10/31 发布时间:2015/10/30 旧文章ID:6794 作者 存档帖子 丛日云:我们为什么会误判美国和特朗普? 《美中科技合作协议》延长六个月:美国内不同派别如何看 李瑞秋:中国民众对世界和本国的看法 谁赢得了债务上限之争? 夹在美国和中国之间的东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