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军在南海做了什么?

作者:尤安•格雷厄姆  来源:FT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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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0月下旬,当一艘美国海军驱逐舰驶过斯普拉特利群岛(Spratly Islands,中国称南沙群岛——译者注)时,亚洲的大部分国家都松了一口气。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领导的行政当局用行动践行了国防部长阿什顿•卡特(Ashton Carter)的坚决主张,即美国“将在国际法允许的任何地方飞行、航行和行动”。美国给中国的“沙长城”划了一条界线,宣示美国能够在南中国海按照自己的意愿展开行动。

  自那以来,释怀变成了困惑。随着相关细节浮出水面,人们对美国海军“拉森号”(USS Lassen)做了什么和没做什么产生疑惑。美国被指责传递含混不清的信号。而奥巴马政府对行动细节保持缄默对此没有帮助。

  美方继续表达对中方意图的关切。上周三,奥巴马在马尼拉表示:“我们一致认为需要采取大胆的行动来缓和紧张局势,包括承诺中止在南中国海的有争议地区从事进一步填海造岛、新建工事和军事化。”但“拉森号”的行动默认了中国新建人工岛之一周围的领海,或许实际上加强了北京方面的法律主张。

  我们知道,“拉森号”在驶入“渚碧礁”(Subi Reef)周边12海里水域内时曾被中方警告不要进入“中国水域”。“渚碧礁”原本是一处水下地物(submerged natural feature),中国在其上建立了人工岛。我们还知道,“拉森号”的船员与盯着他们的中国海军人员进行了对话。但关键的具体细节还不清楚,比如这艘驱逐舰在斯普拉特利群岛还驶过哪些较小的地物,以及该舰在驶过时采取了何种姿态。不愿具名的美国政府消息人士暗示,这艘战舰援引了“无害通过”(innocent passage,国际法专有名词,系指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情况下,通过沿海国领海的权利——译者注)的规定。这是一种适用于一国领海的低调的行为模式,《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规定,一国领海从基线向外延伸12海里。

  如果说拉森号的穿越行为在行动上的谨慎存在某种战略逻辑,那么这种逻辑要么是试探中方的回应,要么是精心拿捏行动尺度,以求在平息美国国内鹰派的同时,确保中美关系在东亚峰会季节不至于脱轨,包括争取中方的合作,在巴黎达成全球气候变化协议。抑或这么做是为中国提供一个台阶,让其放下强硬姿态,澄清其对有争议的“九段线”主权声索的性质。

  关键在于我们并不知道真相。无论美国试图发出什么信号,都在“翻译”过程中消失了。有关一架美国B52轰炸机随后抵近南沙群岛的报道,未能驱散围绕美国意图的含糊性。

  而美国并未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事实——尽管它援引了该条约规定的权利——对美国也没有帮助。正是这种例外主义因素,削弱了美方试图在南海占领道德制高点的努力。美国海军严格遵守了《公约》,然而除非美国参议院批准《公约》,否则国际舆论的“法庭”不会满意。奥巴马外交政策的强硬派批评者必须认识到,要维护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美国在道德上的领导地位始于国内。美国参议员约翰•麦凯恩(John McCain)是支持批准《公约》的共和党人,他已正式请求卡特澄清“拉森号”南海行动的细节。

  当美方最终表态的时候,它应该避免使用无害通过的措辞,因为美国海军在斯普拉特利群岛的任何地方都没有义务遵守这一规定。尽管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最近重弹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老调,但北京方面从未在法律上界定其对该群岛的领土主张。宣称在该海域拥有领土主权的东南亚国家也没有这么做。在这种局面改变以前,美国海军不需要让出正常行动的合法权利。这也不应该被中国或其他任何国家视为悍然挑衅。

  本文作者是罗伊国际政策研究所(Lowy Institute)国际安全计划主任

  译者/何黎

来源时间:2015/11/23   发布时间: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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