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子龙:钓鱼岛是如何成为日本“固有领土”的?

 颜子龙:钓鱼岛是如何成为日本“固有领土”的?

作者:颜子龙  来源:中美印象

评村田忠禧教授新作《史料彻底检证钓鱼岛领有》

【编者按:作者为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合作研究员。点击这里查看作者与胡德坤合著的文章“钓鱼岛是日本固有的领土吗?–评村田忠禧教授新作《日中领土问题的起源》”,该文首发于《现代国际关系》2013年第11期】

正如德国哲学家杜勒鲁奇所言:“从起源中理解事物,就是从本质上理解事物。”日本横浜大学名誉教授村田忠禧先生的新作《史料彻底检证钓鱼岛领有》处处彰显了这种追根溯源的治学精神,其一,该书通过大量第一手档案史料,以宏观的历史眼光,对日本“领有”钓鱼岛问题的生成进行了源头性探寻,其二,该书用微观考证方法,通过对日本“领有”钓鱼岛过程当事人当时对具体情势的分析与判断,试图用“语境分析法”揭示日本“领有”钓鱼岛的深层起因,从而实现对日本“领有”钓鱼岛问题的全景式把握,“还历史一个真相”(村田忠禧教授语),并诘问日本当局何以对史料故意窜改,掩盖真相,欲盖弥彰。其三,该书采用地图佐证研究方法,对日本“领有”钓鱼岛问题提出了大量发现和创见,使得这部书有了“发前人之未发”,在日本学界更有“言常人所不敢言”的优长与特色,由此而论,此书的学术价值颇高,同时,它亦代表了当今日本学界对钓鱼岛问题客观研究的不可多得的一部新作。

全书20余万字,由《从琉球国到冲绳县》、《西村捨三与冲绳县》、《国标建设中止的经纬》、《没有“接二连三调查”》、《乘勝利之机领有行为》、《尊重事实精神的重要性》六章组成。村田教授秉承其一贯的学风,该书虽然是一部学术专著,

但没有生涩的术语和概念。行文流畅,史料翔实,论证严谨,客观公允,重现了日本“领有”钓鱼岛的历史过程。纵观全书,村田教授这部新著《史料彻底检证钓鱼岛领有》有以下几点较为突出:

一、“国标案”搁浅经纬

(一)“国标案”中止的经过

说到国标建设中止的经纬不得不从达成“目下勿建立(国标)”的“功劳者[①]

县令西村捨三说起。“西村捨三自幼天资聪颖,闻一知十,幕府瓦解后,随藩主井伊直宪游历欧美,回国后,得到大久保利通的知遇栽培进入仕途”。1877年进入内务省,任官不久就经历“琉球处分”中日间艰难的外交折冲,不但拥有对琉球、冲绳实务的丰富经验,而且在繁忙的仕途生涯中还著有多部著作,是当时日本内务省稀有的学究型官僚[②]。在任冲绳县令期间还查阅过琉球的清册封副使徐葆光所著的《中山传信录》等历史文献及记录[③]

1885年9月22日,西村捨三向当时内务省[④]的内务卿山县有朋呈上一份中止在钓鱼岛建立国标的一篇关键性史料。“上报”指出“关于使无人岛归属冲绳县下之事,不敢有异议,然其地势与日前所呈之大东岛相异,且其与《中山传信录》所载之钓鱼台、赤尾屿、黄尾屿为之同一物,也无可怀疑。果为同一之物,则其不但既为清朝册封旧中山王的使船所详悉,而且也各别附有岛名,成为航行琉球的目标,此事甚为明显。因此对于此次与大东岛建立国标同样,一经勘察就马上建立国标之事,不胜担心之至。”

西村捨三这份“上报”两周后寄到山县有朋手里,山县有朋阅后,于1885年10月9日分别向外务卿井上馨和太政大臣三条实美通报了这份“上报”,并同时阐述其看法,认为,“虽然与《中山传信录》所记载的岛屿为同一物,但这只是为了掌握航路的方向而已,别无些许归属清朝之证迹。而且,一如岛名,我与彼各异其称,又是接近冲绳县所辖宫古、八重山等无人岛,因此只要冲绳县加以实地勘查,建立国标之事,当可无碍。”山县有朋被喻为日本帝国陆军之父、并因上奏明治天皇提出“主权线”和“利益线”理论而闻名,起于幕末草莽到位极人臣,但却始终如一自谦只是“一介武夫”的他,牢记其师长高杉晋作的武备立国策略,并且生涯自称“松阴先生门下生”[⑤]的他更加铭记其师吉田松阴在《幽囚录》中所述“北割满洲之地,南收台湾、吕宋诸岛,渐示进攻之势”的对外扩张思想。其衣钵相传,此处亦可见一斑[⑥]

但毕竟建立国标乃涉及重大的外交问题,作为内务卿的山县有朋不可能专断、越权,需要征得外务卿井上馨的同意和向太政大臣三条实美汇报。作为同是明治时期“开疆拓土”的同僚,从山县来看,获得井上的同意是理所当然的事。

值得玩味的是,这位“鹿鸣馆外交”的倡道者,其纵横捭阖之能力在明治期日本朝野皆知的井上馨却没有马上作答。而为了回复山县有朋的征询,井上馨足足花了12天时间进行深思熟虑,直至10月21日才致函山县。井上馨在覆文中指出:“几经熟虑,该岛屿与清国国界接近,前经勘查,其面积较之前番勘察已毕之大东岛为小,且清国已命其岛名。近时清国报纸刊登我政府占踞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之传言,对我国产生猜疑,屡促清政府予以关注。我政府若于此时遽尔公然建立国标,反易招致中国的疑忌。窃以为目下先使其实地勘察,细报港湾之形状及有无开发之土地、物产之望。至于建立国标、开拓诸事,当以俟诸他日为宜。”在结尾部份井上馨还特别强调,“业已勘察完毕的大东岛之事以及此次勘察之事,似均不登载官报及报纸为宜。” 与山县有朋立即着手建立国标的急进态度相比,井上馨的态度何以如此谨小慎微?

根据台湾政治大学国际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邵汉仪的研究,在这之前,井上馨的部下外务省公信局长浅田德则已经向其作了以此相关的详细报告。报告一针见血地指出:“近时,清国报纸-载我政府欲占踞清国所属台湾地方之岛屿之传闻,以唤起清政府之注意。是固,此际对该蕞尔一小屿暂时不宜着手,乞请避免不必要之纠纷,方为上策哉”。

这样一来,井上馨手里不仅有山县有朋转送过来的9月22日西村捨三县令的“呈报书”, 还有其部下公信局长浅田德则呈送上来关于9月6日上海《申报》刊登的“台岛警信”和“避免不必要之纠纷”的建言。作为日本外交当局的实际责任者,不可能草率作出结定。而且,此前就与清政府因条约修订和琉球分割问题折冲樽俎,举步为难,所以认为因小小的无人岛而刺激清政府,节外生枝,并非得策。所以其结论是,调查尚可,建立国标不可[⑦]

由上可见,学者型且“熟悉琉球历史”的西村捨三县令的“呈报书”和警惕日本对钓鱼岛觊觎的上海《申报》“台岛警信”的迅速报道,不但引起了中国的高度关注,也牵动了日本当局的神经,影响了其外交决策,如履薄冰的井上馨外务卿致山县有朋的“慎重”覆文无疑是最好的例证,也是当时日本当局对钓鱼岛属于中国的有力结论,起码与中国有密切关系。正如日本著名国际政治学者绪方贞子指出:“日本明治时期的指导者与满洲事变后的陆军肆无忌惮的不同。此时的日本当局对改革滞后的‘睡狮’中国仍充满敬畏。[⑧]

井上馨的覆文对于山县有朋来说无疑是意外之事,但既然得不到外交当局的同意,就得取消对太政官的“呈报案”。因此也没有对9月22日西村捨三县令的“呈报书”作任何指示,实际上,不了了之。

然而,西村捨三县令虽然“上报”表示其对建立国标一事的担忧。但仍觉得事关重大,决定亲自赴京述职[⑨]。到京后即向三条实美太政大臣直陈其忧虑[⑩]。并且11月24日,西村捨三连同11月4日收到的部下石泽的“复命书”给外务卿井上馨及内务卿山县有朋同时发送,就钓鱼岛建立国标事宜,希望撤回“内命书”“提议在该岛建立国标一事,与清国不无关系,万一发生矛盾冲突,如何处理至关重要,请给予具体指示。[11]

这样一来也就给了钓鱼岛问题的始作俑者山县有朋一个下台阶,11月30日山县照会井上馨,果然是山县,这次颇为识趣,“目前似不宜建立(国标)”,而井上这次也回得迅速,4日后的12月4日即回复山县“本省意见相同。”简单而干脆。征得外务卿井上的意见后,12月5日,山县以内申的形式向太政大臣“上报”,不过与前次的“建立国标之事,当可无碍”截然不同,而是“建立国标,关乎清国,情况复杂,目前似不宜建立”。[12]

村田教授研究指出,日本政府最高当局终于以“目前似不宜建立(国标)”达成结论,此为日本政府1885年12月的正式结论。村田教授同时也指出,虽然1885年建立国标一事暂落尘埃,但其以“目下不必要”的暧昧的字眼结尾,结果是给未来留下祸根[13]。也就是说,这并不意味着日本从此放弃了对钓鱼岛的觊觎,而是一时的权宜之计。

(二)外务省的诡辩:关于中止建标

关于上述日本为何中止“建立国标”一事,日本外务省在其网页上以问答的方式作如下解释。

问八:中国政府提到一八八五年日本外务大臣致内务大臣的书信等,并主张明     治政府在将尖阁诸岛编入冲绳县之前已经认识到该诸岛属于中国的领土。日本政府对此有何见解?

答八:一八八五年的外务大臣书信是办理编入手续过程中的一个文件。虽然其中确有关于清国动向的记载,但是从中并看不出日本政府认识到清国拥有尖阁诸岛的领有权这一说法。与此相反,该书信显示,我国当时在尖阁诸岛没有属于清国的前提下办理编入领土手续是多么的周详和慎重。外务大臣在书信中支持实地调查,从这一点也可以明确地看出尖阁诸岛没有被认为是清国的领土。此外,一八八五年内务大臣在致外务大臣的书信上也明确称,尖阁诸岛上“毫无属于清国之证迹。”

正如村田教授所追问:难道从外务大臣井上馨的书信中“看不出日本政府认识到清国拥有尖阁诸岛的领有权”吗?那么“一介武夫”山县有朋武断“别无些许归属清朝之证迹”,当接到井上馨的覆文后不是只有沉默吗?甚至还要放弃“太政官呈报案”。村田教授通过上述研究后得出的结论是日本“外务省的问答只不过是骗小孩的诡辩而已。还以为人们看不透如此低级的欺骗吗?[14]

日本外务省并在网页上附上《井上外务大臣致山县内务大臣的书信(1885年10月21)》和《山县内务大臣致井上外务大臣的书信(1885年10月9日)》作为参考。如下:

《井上外务大臣致山县内务大臣的书信》

该等岛屿(注:尖阁诸岛)亦接近清国国境。在完成踏查后发现其面积比大东岛小,尤其是清国附有岛名,近日,在清国报章等上,刊载我政府拟占据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之传闻,对我国抱有猜疑,且屡次敦使清政府之注意。此刻公然采取建立国标等措施,可能导致清国疑惑,故当前宜限于实地调查、详细报告其港湾形状及有无日后开发之土地物产等可行性,至于建国标及着手开发等,可待他日见机而行。

《山县内务大臣致井上外务大臣的书信》

有关对散在冲绳县和清国福州之间的无人岛-久米赤岛和其他两个岛屿,如附件(注:一八八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冲绳县令致山县内务大臣的呈报书[附属书2])由该县令呈报,该岛屿似与中山传信录记载的岛屿同一,但仅限于确定航向,未见任何属于清国的证据,且彼此称谓不同,乃接近冲绳管辖的宫古八重山之无人岛屿,故料想在冲绳县实地踏查的基础上建设国标该无碍[15]

将其两份文件译成现代文体,便于阅读,本无可厚非,但介绍方法却大有问题。从上述两份书信的顺序可以看出,将主张中止建立国标的井上10月21日的致山县的信放在前面,把原应放在前面的10月9日山县致井上的信却放在后面。从前述可知,“一介武夫”山县的信认为“《中山传信录》所记载的岛屿为同一物,但这只是为了掌握航路的方向而已,别无些许归属清朝之证迹。而且,一如岛名,我与彼各异其称,又是接近冲绳县所辖宫古、八重山等无人岛,因此只要冲绳县加以实地勘查,建立国标之事,当可无碍”。向井上外务大臣征求意见。而井上的覆文信却认为“清国已命其岛名。近时,清国报纸刊登我政府占踞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之传言,对我国产生猜疑,屡促清政府予以关注。当此之际,公然建立国标,则必遭清国疑忌。窃以为目下先使其实地勘察,细报港湾之形状及有无开发之土地、物产之望。至于建立国标、开拓诸事,当以俟诸他日为宜”。并且建议“业已勘察完毕的大东岛之事以及此次勘察之事”也不宜见公私报章。

村田教授研究指出,这样故意将其顺序颠倒的介绍方法给人的感觉恰如山县对井上的见解进行作答似的,刻意混淆视听的意图不言之明[16]

二、子虚乌有的“再三的实地调查”

如前所述,1885年11月24日,西村捨三县令在东京看到了部下大书记官森长义以他的名义写的僭称“上报”与其想法不合,颇有迎合山县有朋的味道,于是将其撕毁,但其副本一直保存在冲绳县档案里,后任知事因不知当时中央政府的处理经过,这份僭称文件就是旧事重提的依据。1890年冲绳知事丸冈莞尔向内务大臣呈交《甲第一号无人岛久场岛及钓鱼岛之议》,要求内务省重新评估1885年的指令,但内务省却以“不存在该公文”为由,拒绝重新审议。下一任的奈良原繁县知事也以为这份1885年11月5日的僭称“上报”是出于西村捨三之手,于是,1893年11月2日向内务大臣、外务大臣呈报一份《久场岛及钓鱼岛本县所辖标杭建设之请求》,要求重新审议该案,但日本政府仍畏于中国的态度,始终隐忍不动。

(一)军舰“海门”号踏查的虚与实

1890年1月13日,冲绳新任知事丸冈莞尔向内务大臣呈交《甲第一号无人岛久场岛及钓鱼岛之议》,要求政府重新审议,但结果杳无音讯。

另外,丸冈莞尔知事得知海军军舰来那霸的消息,就想乘来航之便,对未调查岛屿,久米赤岛(赤尾屿)、久场岛(黄尾屿)、鱼钓岛(钓鱼岛)等进行踏查,以便建立国标。于是丸冈知事就向桦山资纪海军大臣发出请求,但海军当局反应冷淡,对丸冈知事的请求并不积极配合[17]

据村田教授披露,实际上,军舰“海门”号实施踏查的只有冲绳县政府认为不必要调查的南北大东岛与外一岛,因为其他岛屿连所推定的位置都不同,不可能短期间实施调查。最后结论是“待来春(1893年)适当时候着手调查为妥当。”但事实上,海军并没有对赤尾屿、黄尾屿、钓鱼岛进行调查[18]

1892年7月20日,军舰“海门”号关于南北大东岛与外一岛的调查报告寄到新上任的知事奈良原繁手里。只是确认ラサ岛(Rasa岛)即冲大东岛,但应该在“来春适当时候着手调查”的赤尾屿、黄尾屿、钓鱼岛和连是否存在都尚无定论的南波照间岛的调查报告都始终没有。

1893年4月1日,奈良原繁曾赴会见同是薩摩藩出身的海军大臣西乡从道,是否曾向其求助不得而知,但没有发现海军有关方面的纪录,估计海军并没有对上述岛屿的调查。

1893年11月2日,奈良知事对1885年12月5日内外两卿的联名指令内容颇为不满,因为奈良知事误以为那份僭称“上报”是 对西村捨三本人所拟。加上前知事丸冈莞尔的“上申”同样被搁置,更显憤满。于是,对当时中央政府结定过程一无所知的奈良知事用颇为激扬的调子再次上申。当时处理这份上申的是内外省的县治局长江木千之。但江木千之给冲绳知事作回复必须要请示上司井上馨(笔者注:此时井上馨已由外务卿转任内务卿)。终于,拖延了5个月后于1894年4月14日复函奈良知事,指出本件需要与“清国交涉,经与外务省协议后,达成不建立国标之旨。”将当时的经过重申一遍后,要求冲绳县提出“属于我国之佐证。[19]”村田教授研究指出,江木千之这份回函仍能看到井上馨1985年作出判断时的思考痕迹。

于是,奈良知事生气归生气,但在回复内务省县治江木千之局长的复命及报告书中也明白了当,“该岛(钓鱼岛)自属县警部等派出踏查以来,再没有进行实地调查”、“关于该岛之旧记书类以及属于我国之明文佐证或口碑传说等均付之阙如。[20]

村田教授研究指出,从奈良知事回复县治局长江木复函中,可以明确看出,日本政府所谓再三调查,事实上只是1985年石泽兵吾等仅不过6个小时的调查,而且没有一文一字提及军舰“海门”号的调查,也就是说“海门”号根本就没有进行调查。这就是1894年5月12日冲绳知事奈良原繁对内务省的正式回答。当然这样的回答不能改变1885年12月5日的“指令”。然而,日本外务省对奈良原繁的报告却讳莫如深[21]

(二)外务省的诡辩:关于军舰“金钢”号调查

在日本外务省的官网主页有关钓鱼岛问题的宣传册里以一问一答的方式,而且还附上“参考”资料,冀望增加其信凭性。

问九:一八九五年将尖阁诸岛划入日本领土之际,不是没有进行足够的调查吗?

答九:自一八八五年以来,日本政府通过冲绳县政府等途径多次对尖阁诸岛进行实地调查,慎重确认尖阁诸岛不仅为无人岛,而且没有受到清朝统治的痕迹。在此基础上,于一八九五年一月十四日,由内阁会议(“阁议”)决定在岛上建立标桩,以正式编入我国领土之内。在国际法上,这一行为符合正当获取领有权的方法(先占原则)。

并在外务省网站上有参考资料如下:

有关我国在甲午战争前准备编入领土的主要相关事实如下:

(1)根据一八八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及十一月五日的冲绳县令两次致内务大臣的呈报书,冲绳县遵照内务省命令对尖阁诸岛实施调查,特别于当年十月下旬租赁日本邮船公司的船只“出云丸”号对尖阁诸岛进行巡视调查,并提交报告书给政府。

(2) 根据“金刚”号军舰一八八七年巡查纪录,该军舰上乘坐着航道部测量班长加藤海军大尉,于同年六月从那霸驶往先岛群岛(尖阁诸岛方面)。此外,《日本水路志》(一八九四年刊)等登载了以加藤大尉的实验笔记(根据实地调查写出来的纪录)为依据的对鱼钓岛等概况介绍[22]

有关上述(1),村田教授已在《日中领土问题的起源》一书和本书中通过大量的原始档案资料论证,用历史史实告诉我们,日本强调的所谓“再三调查”事实上只不过是6个小时登岛走一圈而已。这是因当时冲绳县令西村捨三熟知钓鱼岛与中国的关系,消极怠工的调查结果以最后取消在钓鱼岛建立国标。以后的“金刚”号军舰调查也是子虚乌有[23]

更由甚者的是(2)的记载。第一,1887年,“该军舰上乘坐着航道部测量班长加藤海军大尉,于同年六月从那霸驶往先岛群岛(尖阁诸岛方面)”。第二,“《日本水路志》(一八九四年刊)等登载了以加藤大尉的实验笔记的对鱼钓岛等概况介绍。”将这些作为历史根据列举出来,村田教授研究指出,如果按照外务省上述的记载好像加藤海军大尉对钓鱼岛进行了实地调查似的。但实际上如何?村田教授根据现藏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的《日本水路志》第二卷进行深入研究指出,该书由当时的水路部长橫尾作序,确实是加藤海军大尉先岛群岛(先岛诸岛)的实验笔记。水路部调查的根本目的是对航行时水深、潮高等资料收集,关于陆地也只是从海上观察记录,而不是登陆调查。《日本水路志》第二卷的地图里先岛诸岛括有方框,而钓鱼诸岛却没有任何标示。而且在没有任何关系的“先岛诸岛”后面加上“钓鱼岛方面”的字样,好像调查包括了钓鱼岛似的故意误导,其手法不仅卑劣,而且幼稚[24]

《日本水路志》第二卷关于赤尾屿、钓鱼岛、黄尾屿、钓鱼岛也有记载,确实给人感觉好像加藤海军大尉对钓鱼岛实际上实施了调查似的。但在同书的“各地经纬度及潮表”(可见村田教授《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的第103页),没有任何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记载。上述迷津从上述水路部长橫尾的序得到了解答。原来“Raleigh rock(ラワ-岩)”即赤尾屿、“Hoapin-san(ホアピンス)即花瓶屿、“Pinnacle groups(ピンナクル )即从花瓶山到钓鱼岛之间的诸小群岛、“Tiau-su(チアウス)即黄尾屿等资料源于《英国海军水路志》,而不是军舰“金钢”号实地调查的结果。《日本水路志》的作序者水路部长橫尾就说:“以上列举的一概引自《英国海军水路志》第四卷及明治27年(1894年)5月止内外诸报。”这就是为何日本当时惯用的“久米赤岛”等名字没有使用的原因[25]。   而且这些名称都是以片假名标示,而片假名是日本用来专记外来语的,特别人名、地名,所以,这些列举完全是地道的“舶来品”。

村田教授通过对上述原始资料的“小心求证”,外务省的撒谎经不起“考验”,完全是断章取义,故意误导的杜撰[26]。也就是说日本外务省主张对钓鱼岛主权的内容是对历史事实的歪曲,恰恰拆了自己的台。

三、趁火打劫的“领有行为”

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东亚风云骤起,日本帝国主义越显膨胀,终于露出了“北割满洲之地,南收台湾”的狼子野心。在甲午战争中日本不但赢得了军事上的顺利,还赢得了情报战。日本对中国的了解,正如国民党元老戴季陶氏所感叹的那样“中国这个题目,日本人也不晓得放在解剖台上解剖了几千百次,装在试验管里化验了几千百次。[27]”甲午战败后,清廷御史易俊说得更具体,“倭之虚实,我国茫然,而我之一举一动,有士大夫不知,而倭无不知之者[28]”。此话不假,时任日本外交大臣陆奥宗光在其外交回忆录《蹇蹇录》中就曾透露,“清政府与驻日清国公使馆以及滞日的讲和使节之间的电报,开战前已被日本政府解读,当然,陆奥宗光对其内容的一言一句熟知无余。[29]”凭着日本在甲午战争中的节节胜利,其“开疆拓土”的侵略扩张思想越发膨胀。

(一)“今昔情况已殊”

1894年12月下旬,如前述,日本凭借对情报的掌握,对清政府的内部事情了如指掌,加上军事上的节节胜利,日本政府眼见大势已定,稳操胜券,对大清这头“睡狮”已不心存忌惮。遂于1893年11月2日,奈良原繁县知事向内务大臣、外务大臣呈报的《久场岛及钓鱼岛本县所辖标杭建设之请求》,重新取出,阁议工作从12月15日开始,同月27日提交内阁会议审议。

1893年12月15日,由县治局长向内务大臣野村靖递交了《久场岛钓鱼岛所辖标权建设之上报》,指出:“对钓鱼岛、久场岛相关地理等进行了逐次调查,却付诸阙如。和平山及钓鱼岛二岛相当于海军省水路部二百十号地图的八重山岛东北方。根据其部员之口述,右二岛从来没有特定领土归属,从其在地形上当然地被认为冲绳群岛之一部。”

村田教授研究指出,日本政府不但在没有任何新的证据情况下着手阁议,而且这份材料中的“海军省水路部210号地图”更是“莫须有”。日本“海军省水路部210号地图”里的信息完全依据英国海军地图,连英人把Hoapin-san(笔者注:花瓶山的闽南语发音)误作钓鱼岛也一样照抄。1885年石泽兵吾向县令代理森长义提出的《复命书》也出现同样的错误问题。显然不是日本本身调查的结果,是完全没有知识产权的赝品。虽然水路部部员认为“右二岛从来没有特定领土归属,从其在地形上当然地被认为冲绳群岛之一部分。”但“海军省水路部210号地图”里明确记有中国命名的“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名,这表明与中国有关系是理所当然,但此时的日本已完全没有忌惮中国了[30]

遂于12月27日,日本内务大臣野村靖致密电给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讨论关于在久场岛(黄尾屿)、钓鱼岛建立航标一事,“1885年,虽与贵省协议之结果,下达令暂缓指令,因今昔情况已殊,故拟以另文将此事提交内阁会议审议。请预以协议。”此时,日本已“陷威海卫,图谋台湾”,以贪婪的目光盯向清国。而内务大臣野村靖还惺惺作态说:“请预以协议”[31]

村田教授指出,此时,以外交手段“狡狯”著称的外务大臣陆奥宗光所关心事已不再顾虑领有“无人岛”清国的反应如何云云等琐碎事了,所以其回答简单而干脆,“本省对此别无异议,请依计划处置即可。[32]

可见,井上馨的“慎重”已不见踪影。但井上馨时代的1885年的客观事实与十年后1895年的陆奥宗光时代并没有改变,只是日本“因今昔情况已殊”,而不是据于新的证据,就肆无忌惮地将钓鱼岛纳入囊中。显然日本已从井上馨的“慎重”,随着在甲午战争的胜利迅即变得趾高气昂了。

日本早稻田大学著名外交史家大畑笃四郎教授曾剀切地指出:这“反映了日本明治政府试图依靠实力来解决问题的激进主动态度和政策,以及对朝鲜、台湾等周边东亚地区的积极进攻政策[33]”。

因为“今昔情况已殊”,内务、外务两省一拍即合。内务大臣野村靖于1895年1月12日向内阁总理大臣伊藤博文递交《关于建立航标事宜》,提出:“位于冲绳县下辖八重山群岛之西北的久场岛、钓鱼岛一直为无人岛,但近年有人试图在该岛从事渔业等,对此须加以管理之,故该县知事呈报建立该县所辖之国标。恳请上述内阁会议批准归由该县所辖,准其建立呈报之国标。”于是,1895年1月14日,内阁书记官起草审议文书,开始着手内阁承认手续,同月21日,内阁全员画押签字,内阁决议通过。

村田教授研究披露,日本外务省的网页上对于“日本政府拥有尖阁诸岛领有权的依据是什么?[34]”的回答中,将原本1月21日的阁议时间误写成“于一八九五年一月十四日,由内阁会议(“阁议”)决定在岛上建立标桩,以正式编入我国领土之内[35][36]。本来主张国家领土主权的证据应是严谨的,而日本政府却连起码的阁议时间都如此错误百出,其主张论据的正当性亦可见一斑。

日本隐忍10年,终于等来了“今昔情况已殊”,“不会产生麻烦”,有恃无恐地没有与清政府作任何照会就秘密地将觊觎已久的钓鱼岛如愿以偿地纳入其版图[37]。这个行为显然是日本殖民扩张的产物。

(二)“编入”密而不宣

甲午一战,日本虽不再忌惮中国,但仍慑于列强。井上馨的“不登载官报及报纸为宜”的“谨慎”仍一脉相承。但日本这种“趁火打劫”行为不具有合法性。不配“领有”一词,只能说是“窃取”[38]

历任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授兼研究委员会主席、哈佛大学国际法研究员、知名国际法权威丘宏达教授曾指出:“日本主张对钓鱼台的主权,是基于‘先占’,即依据1895年日本内阁的决议,在钓鱼台设立国标。但此一主张不能成立,因为日本的内阁决议未对外公布(笔者注:直至1952年日本外务省编纂的《日本外交文书》第22卷时才首次公布),亦未纳入次年日本天皇敕令第十三号(划定冲绳县的范围),所以当时外界毫无所悉。由于此种决议为其内部意思表示,无对外效力,不符合先占的条件,自不能拘束我国。此外,先占的对象必须是‘无主地’,而钓鱼台列屿在日本1895‘先占’的四百年之前,即已成为中国领土,属于台湾附属,而非琉球之一部,而且此一史实为日本与琉球官方及学者所公认[39]”。

村田教授在其著作的最后总结到:主张“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其难以示人的事实堆积如山。他指出客观事实无法否定,呼吁日本政府正视事实,展示用诚实的态度解决问题的姿态很有必要。如果坚持这种态度,自然会发现解决问题之路。并提出了几点他个人的看法:战争虽然已结束70周年,但战争的伤口并未愈合,仍然横亘在中日历史和现实之间。村田教授本着“国之交在于民相亲”之宗旨,提出(1)积极开展民间交流,通过对话加强互信。(2)进行历史事实的共有化,要有把事实作为事实的诚实态度。(3)理性冷静客观地共同研究领土问题。(4)认识到共同携手发展的重要性,用和平手段解决中日之间的领土问题等等。由于篇幅所限,其他精彩之处无法一一列举。总之,村田先生作为一位“勇敢”的历史学家将学者应有的冷静、客观、公允展现无遗,该书是追求历史事实精神的典范之作。

参考文献:

1. [日]村田忠禧:《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

2. [日]村田忠禧:《日中领土问题的起源》,花伝社,2013年版版。

3. [日]绪方贞子:《满洲事变与政策的形成过程》,原书房,1966年版。

4. [日]大畑笃四郎著,梁云祥,颜子龙译《简明日本外交史》,世界知识出版社,2009年版。

5. 丘宏达:《现代国际法》三民书局,2012年版。


[①] [日]村田忠禧著:《日中领土问题的起源》,花伝社,2013年版,第176页。

[②]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27页。

[③]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56页。

[④]日本战前的内务省有“官厅中的官厅”之称,1873年由西村捨三的伯乐,“明治维新三杰”之一的大久保利通作为初代内务卿而设置,其所管事项包括殖产兴业、铁道、通信等,大藏省、司法省、文部省三省所管事项除外,囊括了全般内政。其所管辖的“特高警察”进行的“宪兵政治”更是臭名昭著。一直是日本统治的象征,直到1945年日本战败后被驻日盟军总司令部废止为止。

[⑤] https://ja.wikipedia.org/wiki/

[⑥][日]奈良本辰也:《吉田松陰著作選 留魂録・幽囚録・回顧録》,講談社,2013年版,第90頁。

[⑦]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63-66页。

[⑧] [日] 绪方贞子:《满洲事变与政策的形成过程》,原书房,1966年版,第279页。

[⑨]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70页。

[⑩]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76页。

[11]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77页。

[12]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78-9页。

[13]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79页。

[14]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68页。

[16]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68页。

[17]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90-91页。

[18]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93页。

[19]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96页。

[20]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97页。

[21]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98页。

[23]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98-99页。

[24]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100-101页。

[25]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105页。

[26]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104-105页。

[27]戴季陶:《日本论》,九州出版社,2014年版,第45页。

[28]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2566 (时间2018年9月10日)

[29]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109页。

[30]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110-113页。

[31]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115页。

[32]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116页。

[33][日]大畑笃四郎著,梁云祥,颜子龙译《简明日本外交史》,世界知识出版社,2009年版,第93页。

[34]http://www.cn.emb-japan.go.jp/territory/senkaku/question-and-answer.html#q2

[35]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3年版,第127页。

[36]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116页。

[37]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117页。

[38] [日]村田忠禧著:《史料彻底检证尖阁领有》,花伝社,2015年版,第120页。

[39]丘宏达:《现代国际法》三民书局,2012年版,第562页。

来源时间:2021/9/11   发布时间:202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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